海宁市国土测绘规划院是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国有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
一、招聘岗位
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吃苦耐劳。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有会计上岗证,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师中级职称者在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地点: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市梅园路203号4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231517。
四、招聘录用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会计上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对该岗位重新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在海宁市人才网另行公告,原报名人员无需重报。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考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主要考会计实务。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海宁市人才网公布。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收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予以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其他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用人单位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计发、社保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