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速录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法院速录工作。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3、性别户籍不限,具有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速录资格证书人员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江北法院政治处,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薪酬待遇
1、试用期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
2、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56103012、56103013联系人:沈老师、张老师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