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江北工业区的城市管理,提高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管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20周岁(1994年12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从事公安等相关经历者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此次招聘以面试为主,择优录取,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具体分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4年12月25至2015年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报考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宁波市江北工业区管委会(江北洪塘长兴路200号308室)办理报名手续。
招聘单位按规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电话告知,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 www.nbjmrc.com)的面试通知,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通过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考察。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由江北工业区管委会的下属公司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其他
1、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单位根据具体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制定待遇发放和考核细则。
2、招聘咨询电话:87564676、88398577。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工业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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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市江北工业区管委会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zip
江北工业区管委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