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社会各界汽车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加盟我校!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3.53亿元。学院下设六系二部二中心——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课部、中专部,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开办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涉及七个专业大类的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突破一万人。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学校”、“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湖南省第二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适应学院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高校和社会招聘汽车类专任教师8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考评结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与管理
招聘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领导小组、株洲市人社局、市编制办组成联合招聘小组,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职位: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高职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方式与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试讲、面试等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
第二阶段的招聘视第一阶段招聘情况另行确定。
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准备以下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企业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3)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4)就业协议书;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反面写上毕业学校及姓名)。直接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学院办公大楼2楼203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发送zzzy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岗位”。
如应聘人员《报名表》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参加试讲前携带相应原件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我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后,择期组织试讲、面试工作。
3、考试:考试分试讲和面试两个程序,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举行,应聘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人选。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选择,时间为15分钟左右。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试讲成绩进行排名,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对专业背景、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现场测试。面试主要环节:1)自我介绍5分钟;2)现场提问5-10分钟。
(二)确定人选、体检、录用等程序说明
1、确定人选
试讲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总成绩,其中试讲成绩权重为40%,面试成绩权重为60%。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入围排序。根据应聘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资格复审
根据考核结果,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市编办进行资格复查。拟聘人员如为应届毕业生,则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将相关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原件提交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3、体检与考察
学院人事教育处将统一组织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 文件精神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体检缺检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4、公示
经审查合格、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录聘相关手续。
六、待遇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财政工资、社保、学院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731-22625951,0731-22549165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
(二)通讯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人事教育处。
邮编:412001;传真:0731-28431879
八、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此公告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