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芜湖县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0〕9号)等规定,经县编委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4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四)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学校关于届别、所学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2013年芜湖县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笔试费9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请应聘人员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芜湖县教育网下载并打印、填写《2013年芜湖县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1日内改报其它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
《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注重对所报学科基础知识的考察。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5%,《专业知识》占75%)。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5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到下一招聘程序。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加2分。符合此政策规定的应聘人员,笔试后3日内(5月21日下午5点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验,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2.面试
面试人选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数应当多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形成竞争局面。面试人员少于或者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内容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5∶5加权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与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派员监督。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已婚的还要考察其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