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聘计划
2014年靖江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具体岗位详见《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2.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人员应具有泰州市户籍,户籍状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须现在靖江市注册幼儿园工作,且连续从事幼儿教育5年及以上(工作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户籍不限。
3.报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人员,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2月29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靖江市合兴路36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靖江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连续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幼儿园出具的任幼教满五年并缴纳社保的证明、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报考岗位类别,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类别,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招聘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靖江市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指定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5:00到靖江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公开招聘教师素质,报考考生笔试、面试等各项考试(测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测试)总成绩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靖江人才网、靖江教育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带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靖江市人社局会同靖江市教育局、靖江市监察局等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连续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幼儿园出具的任幼教满五年并缴纳社保的证明、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
(六)面试
面试按幼儿教师岗位(一)、幼儿教师岗位(二)分组进行。采用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说课材料:《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江苏省中小学研究室编著)。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考察
由靖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十)公开选岗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幼儿园,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的,不递补。公开选岗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拟聘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由教育局安排原单位聘用,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试用期满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十一)公示与聘用
选岗结束后,在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见习期一年),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80292126(靖江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网址:www.jsjjedu.com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附件:1.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