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主要从事劳动保障信息咨询工作,适宜女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中文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10月14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兴化户籍(含普通高校入学时为兴化户籍);
4、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以及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15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笔试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及思维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考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附件: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