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化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根据工作需要,将安排部分招聘人员到临城法庭、西鲍法庭、安丰法庭、戴南法庭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历史清白,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法院工作岗位安排。
(二)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3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在18-30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泰州市户籍(含三市四区)。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和方法实施: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3)其他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4)个人简历、驾驶证、退伍证、中共党员等证明材料;(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报考人员对报名行为负责。凡不符合考试和聘用条件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审核人员误审通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笔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7日-- 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考试报名费:100元
(二)理论考试及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及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理论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理论考试及体能测试均为满分100分。理论考试及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算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理论考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加分
由于辅警工作的特殊性,具备下列情形者分别实行考核加分:
1.退役军人加5分;
2、持有B1及以上准驾车型代号的驾证者加3分;
3、中共党员加2分。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理论考试与体能测试的合成成绩、考核加分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理论成绩确定,理论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根据政法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政审标准和政法机关从业人员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要求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兴化市人民法院按规定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法院工作岗位安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 (市人社局)
附件:辅警报名表.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