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二人台演职人员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单独划线。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3.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户籍不限;
5.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工作纪律;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以上的;
(4)因违反纪律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5)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类别
占乡、镇事业编制。
五、报考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达茂电视台、达茂旗政府网、达茂旗党建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旗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带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4张,填写《达茂旗2014年招聘二人台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由旗招聘领导小组抽组人员进行。
(三)其它事宜
1.报考费用:参加考试人员考务费150元,体检费自理。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 12月26日。
3.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旗人社局三楼301室)。
(四) 加分条件
1.参加考试的人员,如在各级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中活动获得奖励者,在总成绩上加分,获得国家级的加5分,自治区级的加3分,盟、市级的加1分。加分不累计,多次获得表彰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值给予加分。对于一专多能的考生,特别是有组织、辅导能力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符合报考条件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面试成绩中加2.5分。
(五)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另行研究。
六、体检和政审
1.总成绩确定后,按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并进行张榜公示。如遇有并列名次的人选,由旗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2.体检和政审工作由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指定达茂旗医院为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和政审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的,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旗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达茂旗2014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8423937 联系人:夏佳
达茂旗2014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