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的单位3家,计划招聘 18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驾驶工作,有热忱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吃苦奉献的精神;
2、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法机关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市检察院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及从驾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四楼402室)
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1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30。
考试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环卫处为1.5:1,其他单位为2:1),则相应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数。
(二)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核加分
单位有考核加分要求的,具备下列情形者分别加分:
1.持有高于用人单位要求的准驾车型代号的驾证者加3分;
2、复员军人加3分;
3、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加2分;
4、中共党员加2分;
(四)政审和体检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报考环卫处岗位的按技能测试成绩和考核加分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环卫处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其他单位按1:2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考察,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或综合分)从高到低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28号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 0523-83228870(人社局)
附件: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