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泸州市)直接考核聘用工勤人员1名(汽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泸州市接待服务中心工勤人员1名(汽车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泸州市户籍;
3.汽车驾驶工龄20年及以上,具有A2E驾照及以上,汽车驾驶技师及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9日;
2、报名地点: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联系人:胡蓉,联系电话:(0830)3121145;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泸州市接待服务中心直接考核聘用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取得考核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方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取得考核聘用资格的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择优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点击下载
泸州市接待服务中心直接考核聘用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