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泸州合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职位条件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9月24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资格条件
主管 部门 |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 ||
合江县交通运输局 |
合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
专业 技术人员 |
1 |
道路桥梁工程及相近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
|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合江县人社局会议室(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1276(县交运局)、5269814(县人社局)
附件: 合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