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关于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面向社会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30日,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考核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纳溪区新进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8.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9.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30 日下午6:30止。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纳溪区人社局306室。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联系人:唐洪;联系电话:0830-4294906。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区外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2)《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外人员还需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二)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①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
②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
③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
④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94906)。
(五)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受聘人员属再次参加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属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环节后,已作为受聘人选而放弃受聘的,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正式聘用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并遵守纳溪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四)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4294906
(五)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rar
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