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全市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工作人员1名(编外合同工)。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电脑;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2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平湖户籍;
5.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历2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24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3楼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31室。联系人:毛海江,联系电话:85061629)
2.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考。届时由质监局办公室通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的比例,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一天确认放弃面试的,将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将在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phzj.gov.cn)公布。
5.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phzj.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
6.录用。确定录用人选后,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携带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报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15日
平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