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解决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①:中药药剂师,1名;
岗位②:检验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六)专业:岗位①中药学相关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岗位②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七)其他条件:岗位①需具有中药师及以上职称,岗位②需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政审
(五)体检 (六)试用 (七)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58—3880323;
联 系 人:时婧,杨莹。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5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填报《2014年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五)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注: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前由伊春区人社局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方法进行,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中药药剂师考试内容为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相关理论知识,检验师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检验与技术相关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人选。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取得职称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若职称相同时,则根据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若学历相同时,则根据毕业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及伊春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政审、体检和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区人社局和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通过政审和体检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进行试用。
九、聘用
试用期满,由伊春区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14年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