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辅助服务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佛山市户籍人员,非应届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哲学、历史学、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四)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熟练电脑操作和网络新媒体应用,责任心强,能值夜班。
(五)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招考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607室,联系电话:0757-83325328,联系人:陈小姐。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1张及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内)。
(二)考试事项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接受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网站(http://www.fsxcb.gov.cn/)。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