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云浮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派驻企业监事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具备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社会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5年5月19日至1998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5.本省户籍及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请提供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到云浮市委国资委办公室(地址:云浮市区兴云西路96号财政大楼九楼903室,联系电话:0766-8331343)。
3.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带备身份证、1寸彩照2张,到云浮市委国资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国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16年5月1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9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国资委网站、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2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国资委网站、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3.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云浮市国资委网、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云浮市国资委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