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讲解员3名,主要负责展馆的展览解说、礼宾接待和场馆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待人接物能力,城乡规划、旅游、导游、新闻学、播音主持、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讲解特长、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区政府1号楼6楼1601室)
联系电话:0575-82209817
3、提供相关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若报名合格人员不足3名,招录单位有权另行确定招录方式。
三、考试录用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应聘人员将有机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普通话水平测试、职业技能考核等。按照面试成绩取前3名参加试用及培训,试用期满后视情签订聘用合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体检: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1、用工方式为合同制;
2、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上虞区临聘人员相关政策,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试用期为一个月。
五、其他规定
1、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在录用前与原签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报名表
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