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位于风景秀丽的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占地153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下设17个处室,包括哲学与科社教研室、经济学(含经济管理)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和法学教研室,另有绍兴市情研究中心、绍兴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绍兴发展研究中心、绍兴区域经济研究所、绍兴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枫桥经验”研究所。现有教职工82人,拥有副高以上职称24人,博士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硕士1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4人。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
1.教育学(教育管理)、中外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公共管理、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专业要求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党校或高校教师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年龄可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于2016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浙江省绍兴市阳明路路8号)
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电子邮件(zgsxswdx@163.com)、邮寄或直接交到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邮政编码:312000),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
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
我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选。对初选入围者,将采取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对初选入围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专业基础和工作经历等标准打分,取前5名组织面试,进行考察;对于初选入围的博士研究生,直接组织面试,进行考察。
(三)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1.进入我校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
2.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供租住,租金按学校规定执行;
3.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申办子女教育绿卡;
4.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5.享受绍兴市人才政策。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5-88129112(雷老师),0575-88129171(江老师)。
本简章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8028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