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会计、中文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在37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4、深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到党政纪处分;
5、按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规定需回避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8:30至11月20日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地点设在市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312243。报名人数不低于3人,达不到的,取消本次招聘活动。报名需带材料:①《选调人员报名表》(在市纪委办公室领取);②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小二寸免冠近照2张及电子版。
2、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下发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如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或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或招聘全过程。
3、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资格,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在市委门口西侧党政务公开长廊及市纪委机关公开栏同时公布。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设70分及格线,达不到及格成绩的面试人员不予考虑。市纪委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5、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市纪委公布。
6、考察。体检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招聘)人选,并在市纪委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或聘用的,先行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深州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