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筹)决定全国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4月,是中科院在浙江省唯一一个直属研究所,建所8年来,已经形成了六个领域的科研布局,建成了一个公共技术平台和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一批科研成果取得重大进展。目前,投资7.6亿元的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已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宁波工研院下设材料所、新能源所,先进制造所,到2015年人员规模将达到2500人。宁波工研院将以“全球人才,本土创新;全球技术,本土集成”的理念,通过关键技术突破与集成创新,形成材料、器件、系统设计与解决方案的有机结合,成为“长三角”区域内独具特色,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业技术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4年11月18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和劳动合同或企(事)业社保交费凭据扫描件。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我单位网站招聘系统投递简历和相关材料(http://hr.nimte.ac.cn/jobview.asp?id=230),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接收。
3、资格初审
我所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此次招聘工程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中华英才网http://quanguo.chinahr.com/网站上发布。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所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所人力资源部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部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以往工作经历、科技业绩(创新与价值)、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对国内外该学科领域的了解、对研究所科研环境的要求;以及报考者本人的思路与表达能力、团队意识与协调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主动性、精力与体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并由我所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网址:www.nimte.ac.cn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912632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咨询电话:0574—86382273
联系人:何老师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