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信正直,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职位要求
(一)临床医学1名
1.岗位职责:负责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或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等工作。
2.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经历或相应技术职称的优先)。
(二)计算机专业1名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与区市县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街道(社区、学校)联网管理等工作,市医保局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参与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等等工作。
2.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优先),1年以上计算机网络维护或集成的工作经历,具有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实际操作能力;了解主流网络产品安装、配置、管理的知识,能够解决网络运维中的问题;熟悉安全技术,了解防病毒体系建设和维护,了解操作系统;部分掌握软件开发流程、规范、技术。
三、招聘待遇
工资1600-2600元,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11月28日上午12:00前到市医保局办公室(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联系电话:2330656)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2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调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附:应聘人员登记表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