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开支由市财政核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对口帮扶、产业合作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报名人员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经验证明。
3.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共3个工作日)。
4.报名地点
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会议大厦东门一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5:1,该岗位取消招聘。
1.笔试
时间:2014年11月29日,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15—11:45《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东莞韶关对口帮扶、产业合作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两科笔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全程录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32062;联系人:叶毅英
附件:
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