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电、联络、培训、调研、备案、报告等日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或房地产经营管理、统计学类、建筑类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写作能力;
(五)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能长期从事所聘职位工作。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5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广安市金安大道1号,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513室。联系电话:0826-2321369,联系人:刘劲。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提供《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直接在网上下载)1份,以及本人学历、学位、有效身份证件等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会议室。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经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薪资待遇与市住建系统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对待(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
附: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