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场地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尚处于受处分期间及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能较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具备简单公文写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与要求:
场地管理人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0日后出生),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后出生),建筑管理、工程造价、工民建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30)。联系电话:0826-2390217,联系人:甘腾。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经历、业绩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二)综合比选
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具体工作)是否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踏实的作风,以及专业技术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具体事宜在报名资格审查后由我中心通知报名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比选情况,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与我中心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对待(工资标准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826)2506456、2390218。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