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信正直,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职位要求
职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岗位要求 |
征缴管理 |
1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专业,有经济、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
医疗管理 |
1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相关专业,有临床工作经验的优先,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
三、招聘待遇
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11日上午12:00前到市医保局办公室(城南紫金街209号3楼312室,联系电话:0826-2330656)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2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调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附:应聘人员登记表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