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灌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灌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信用办”)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与管理机构,履行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县信用信息归集与管理、系统应用程序的开发与维护、骨干网络的运行与安全管理等工作。
为适应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信用管理人员 |
101 |
1 |
信用管理,电子商务,调查与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统计,金融与保险工业经济,运输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 |
网络安全管理人员 |
102 |
1 |
信息安全,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通信与信息系统(多媒体通信与网络传输技术) |
网站维护人员 |
103 |
2 |
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 |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交)。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灌云县信用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灌云县经信局办公室(灌云县胜利中路332号)。
联系人:孙科长,联系电话:0518-88812251。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为1:3,对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的岗位,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4日。考生凭身份证于10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县经信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信用办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812251。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灌云县万帮劳务中心为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评,考评合格者继续留用。
八、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经信局和县人社局的监督下进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信用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8-88812251。
灌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