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历下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非在编)。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历下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且不能申请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规定,我区在岗公益岗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2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历下区招聘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报名需先到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招考信息栏中,下载并填写《2014年历下区招聘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简称《报名表》;然后携带《报名表》和以下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须提供);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应不低于1:2比例;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参加测试,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计划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剩余计划核减后并调剂到普通管理岗位上使用。面试(原始)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聘用。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分岗位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使用结构化通用性试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原始分数)当场评判、当场宣布。涉及同一面试岗位超过1个面试考场时,面试成绩参照有关选调生面试成绩修正方法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成绩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由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于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3:30—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修正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弃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面试(修正后)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修正后)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历下区政府www.lixia.gov.cn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体检和考核工作,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历下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xia.gov.cn)上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组织审定后由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补贴标准
社会服务岗位是对高校毕业生实施的一项短期就业帮扶,参照济就办字【2011】10号文件规定和我区当前公益岗工资标准, 2014年历下区招聘的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不含城管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所设岗位)月工资2500元/人(含单位缴纳的五险),服务期间社平工资调整后,补贴相应适当调整。
城管执法协管员岗位人员工资2500元/人(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另外根据考勤、考核情况另外发放不少于500元的奖励,服务期间社平工资调整后,补贴相应适当调整。
城管巡查员岗位工资待遇为27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福利等费用),月考核绩效300元,加班费另计;渣土管理员岗位工资待遇为27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福利等费用),月考核绩效500元,加班费另计。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测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基层服务资格。
1、2014年历下区招聘社会服务岗位汇总表.xls
2、2014年历下区招聘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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