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至1996年1月之间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201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
三、报名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 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上午8:30-10:00。
6月14日下午2:30-5:00,所有报名者凭身份证及报名缴费收据到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yqhrss.gov.cn/)。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100分,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lyqhrss.gov.cn/)上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提出。
七、政策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518-82238321(连云区卫生局)
0518-81888083(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18-81888063(连云区监察局执法室)
0518-81888185(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8-82311299(连云区卫生局纪检组)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行择业。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仍实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
九、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紧缺专业,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开考前公示。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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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