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是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农业新品种的选育集成研究,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成果保证和技术支撑。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填写《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学历学位等材料复印件一起,报送到瀛洲路8号202房间;或传真、发邮件至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传真:0518-85803250
邮箱:lygnkyzp@163.com
咨询电话:0518-85830921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ygaas.com)进行公布。
2、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试安排。审核合格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5、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和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518-85838932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