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引航站隶属于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连云港港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并为提出引航申请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技术服务。
由于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连云港引航站对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引航站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正式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2014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2303室),联系电话:0518—82382218,联系人:张雁琴。
(三)报名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报名人员可现场填写或在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中自行下载;
2. 3张2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材料(个人在登陆“学信网”并完成注册后,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具体方法可结合网站示例进行操作)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接受现场报名时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材料。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则视作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连云港引航站与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完成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工作进入公示环节时仍不能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三)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2382218。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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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