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支撑事业单位持续稳步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及连人社发[2013]506号批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单位经费渠道
详见《灌南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3.2012届(江苏省统选“三支一扶”人员可放宽至2011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 -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灌南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 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者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江苏省统选“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所在辖区人才中心证明;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所有报名者须交《灌南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张、近期同底2寸照片3张。
(三)报名考试费: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征求本人意见可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适度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一)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领取准考证:2014年5月15日--16日,考生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到灌南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取消竞聘资格,其余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对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 gnhrss.gov.cn/)
四、体检和考核
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主要考察日常表现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符合条件的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0518-80923048
六、聘用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2.灌南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