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我市财政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医药卫生人才。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休息日通过邮件)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新浦区圣湖路38号远志楼810室)报名。邮箱:zyxxrsc@163.com,邮件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
3.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18805135459 0518-80775610
联 系 人:曹老师
4.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学习期间的成绩单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邮件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5、报名费: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2.考试
将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试安排。考试采用面试(讲课、答辩)、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技能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见附件1。
(1)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2)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讲课×所占比例+答辩×所占比例+技能×所占比例(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077561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解释。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4月16日
2、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