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收合同制协警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辞退。
(2)警察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军队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限2012年以后退伍)。
(3)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8日后出生),男性。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5)优秀退伍军人、原部队特警,具有散打、武术、篮球等特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退伍时间适当放宽);
(6)经试用,适合在司法警察岗位工作。
三、考核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简历以及近期个人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到石狮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领取《石狮市人民法院合同制协警应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联系电话: 13799550036 88617239,联系人:王警官。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
2、面试:内容包括身高测量、体态和五官形象观察,体能测试(主要包括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等常规体技能测试,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中规定的测试规则和评定标准为评判依据),口齿表达能力测试,综合适应能力测试,并逐项作出评价意见,综合汇总。
3、体检:对面试通过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4、政审:报名人员需持原单位或所在派出所的现实表现和户籍证明,并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底薪2000元/月(已扣除个人应缴医社保),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月,勤务补贴视工作情况每月100-300元,节假日加班享受加班工资。
2、单位为其缴纳医保社保等,年终享受年终奖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工作内容:
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押解、看管、值庭、安检、强制执行、处突等警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9月18日
附件(点击下载): 石狮市人民法院合同制法警应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