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管理业务工作需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招收泉州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通协勤人员8名。现将招收有关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性别为男性,年龄为20-35周岁(1979年1月以后-1994年1月以前出生),持有本市户口优先考虑,身高170cm以上。
3.文化程度: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有计算机一级技能证书(或相当于一级技能)以上及文化程度高者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会讲闽南话,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反应敏捷。
5.曾有过公安系统协勤人员工作经验、品德素质高者优先。
二、有关待遇
1.协勤人员为合同制性质,月工资待遇约2400元左右(含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
2.提供执勤服装和必要装备。
三、招收办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26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交巡警支队办公楼5层505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街道居委会(村委)计生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有关程序进行招录,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