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速录员:主要负责案件记录、档案整理等工作。
一、招聘名额:男性5名。男女不限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
1.60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证书;
5、能熟练使用闽南语,自行解决住宿;
6、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者凭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到中院领取或网上下载《报名申请表》。
2、综合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身高测量、体态和五官形象观察及其它综合能力观察,确定人选。
3、业务测试:速录员进行计算机听录测试和笔录测评。
4、体检:对测试合格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政审:应聘人员应提供乡(镇)或所在派出所以上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保、医保。具体待遇面议。
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二寸彩照到中院办公楼二楼大厅报名(有关证件请各复印1份)。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22139515 2213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