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是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我大队的主要职能为: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测绘技术服务和指导;2、根据授权和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面积测算;受委托,负责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测量;3、地理基础信息化开发。
为广泛吸引人才,拓展单位业务,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专业技术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因有外业测量要求,所招岗位限男性)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办法,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简历及相关证书文件发送邮件至kc22280031@sina.com
2、2014年5月22日9:00时至6月22日17:00时接受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
4、联系电话:(0595)22280031
联系人:李先生、吴小姐
四、考核
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五、聘用和待遇
受聘人员如属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征得原单位同意,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初次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执行泉州市合同聘用工资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将优先参加事业编制录用。
泉州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