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1、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5名。
2、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协助办理检察业务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庄,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优先;
3、法律、中文类专业优先;
4、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四、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手续
报名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携带相关手续于9月11日至9月26日(节假日除外)到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填写《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审核考察。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组织审核考察通过的,我院予以聘用,并通知其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本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待遇:每月1700左右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形,由本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52200018982088368
纪检监督电话:(028)88555979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