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环境保护局拟于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事宜预公告如下(正式招聘公告将于近期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共10名。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见正式公告)。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热爱环保事业,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拼搏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五、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于即日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职称资格证、自荐材料扫描件。
联系电话:0830-3193643,联系人:黄璐、赵云虎。
电子邮箱:lzshjz@163.com
六、其它说明:
(一)经考核确定录用的人员与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聘用合同后服务满3年方能提出辞职。
(二)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以正式招聘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