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天府新区城乡规划建设水平,提升镇(街道)规划管理能力,加强基层规划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城乡规划工作顺利推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规划技术人才,充实专业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村规划师,13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或技能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点击:详见岗位招聘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9月19日17:00
(二)报名形式: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者在成都人才网进行网络投递简历。不接受现场纸质简历投递。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络报名:在成都人才网上注册后(务必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按照自己所求职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填写务必上传个人1寸证照(用于后期制作准考证),简历务必真实填写自己具有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以及务必真实填写自己的从业经历和工作业绩、培训经历等个人信息。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职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投一份简历。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由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成都人才网上进行公告。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简历投递成功至招考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准考证在成都人才网上下载打印,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四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才网上进行公开发布。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内在成都人才网上进行公开发布。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考试实行闭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注:若有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在既定笔试时间未能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则调减开考比例至1:2或者委托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在成都人才网上发布延时开考的通知。
(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成都人才网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网上通知时间携身份证原件前往(面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
四、体检
依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体检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五、考核
由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具体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需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凡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成都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小组或其上级主管监督部门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人员管理
1、入职管理: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的综合评价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天府新区组织部(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后,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2、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二个月,原则上聘用期不少于2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薪酬福利:参照《成都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成府发[2010]37号),社会招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人民币),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财政承担。每位乡村规划师由基本薪金(占总额的80%)和业绩薪金(占总额的20%)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金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按月发放,并由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4、绩效考核:实行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和考核。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算乡村规划师绩效工资;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派遣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61889797
报名咨询电话:028-62811175
报名咨询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成都人才大厦4楼404室
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