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1、岗位:招聘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采取编制外聘用方式,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报名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01001房屋权属登记受理(窗口岗位)13名,01002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岗位)3名。
(二)专业要求:
房屋权属登记受理(窗口岗位):法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
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岗位):法学专业2名,财务或会计学专业1名。
(三)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3年、2014年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3年毕业生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24:00
审核照片:201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7月11日至7月18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7月11日至7月19日24: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2014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执行)。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7月19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4年7月21日至2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7月21日通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2014年7月28日至29日,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并办理人员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28-86279886(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