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双流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3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19人,司法警察11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书记员(19人)
1、学历要求: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政治表现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法院工作,敬业精神强。
4、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行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未受过刑事处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二)司法警察(11人)
1、学历要求: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7日—199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3、拥有B1及以上驾照者优先。
4、政治表现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敬业精神强。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行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未受过刑事处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工作职责及薪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书记员:(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司法警察:(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3)送达法律文书;(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身份及薪资待遇
1、所聘工作人员为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制员工。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2、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转正后,聘用人员工资组成1800元/月+过节费(400元×6个)+月绩效考核(300元)+年度绩效考核(最高8400元),年薪不超过3.6万元。
3、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双流人才网(http://www.slrc114.com),报名详细流程:
http://www.slrc114.com/News/Show.aspx?id=357。
(二)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7日至9月9日12:00。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考者须登录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om)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方可报名(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2、填报岗位:报考者网上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户即可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上传照片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咨询电话:028-85842271),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求职者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9月10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人才服务大厅07号窗口(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一楼,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十组)
(3)资格复审须知:
①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9月10日前在双流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备注:退伍军人持有效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4张;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复审资格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技能考试(书记员为电脑录入技能考试、司法警察为体能考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1∶3。达不到开考比例,在征得双流县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缩减招聘岗位名额,具体事宜将于2014年9月10日在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om)公布。
3、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涉及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写作和对考生应具备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能力的考查。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体、技能考试
1、体、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体、技能考试内容为:电脑录入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考试大纲(初级工)》为标准,体能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为标准。
2、成绩公布。笔试及体、技能考试的综合成绩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9月16日在双流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各招聘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人员之比为1∶2,进面试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名额,按笔试和体技能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依次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未达到该比例,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入围。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成绩同时在双流人才网公布。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当天弃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书记员总成绩=〔理论考试(60分)+电脑录入考试(4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
司法警察总成绩=〔理论考试(60分)+体能考试(4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所报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与报到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报双流县人民法院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028-85842271
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