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根据安顺学院2014年用人计划,我院定于2014年9月9日启动下半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院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以及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知识与能力测试与政治思想考核相结合,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安心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表1《安顺学院2014年招聘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计划表》),且必须服从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中作出的调剂和使用。
三、待遇和政策
按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来我校工作与学校签定工作合同,学校给予一次性安置费贰拾万元、科研启动费伍万元;学校急需专业、以及同时具有教授职称(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面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9日- 10月19日
报名地点:安顺学院人事处(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安顺学院行政楼一楼人事处)
报名费:100元/人
联系人:赵荣飞、张凯
咨询电话:0853-2218087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交本人填写《安顺学院2014年招聘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3份,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五、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应聘职位,各应聘人员参加知识与能力测试。
知识与能力测试通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进行。由各用人部门及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举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文字表达、公文处理等)。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各用人部门按要求组织和安排。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知识面、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等内容。
面试时间:由学院人事处协同用人及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组织和安排。
3、成绩
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占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成绩的60%。
测试结束后,各部门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到人事处,经学院招考领导小组综合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讨论决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应聘人员测试综合成绩达不到岗位要求,部分岗位可以空缺,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考试成绩,少数岗位职数和专业可作适当调整。
六、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及《关于修订<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10〕18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有传染病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通过调阅档案、外调或函调等方式考核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截至2014年10月20日未能提供政审材料、档案等相关手续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淘汰,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报名及知识与能力测试情况,结合双方意愿进行调剂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党委或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3、发现有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其他经院党委或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asu.edu.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聘用按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九、纪律
招聘工作由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测试程序、公开测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违纪行为,将对有关违纪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对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其他违反《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情形的。
监督电话:0853-2214708
十、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经学院招考领导小组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表:
1、安顺学院附属中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2、安顺学院附属中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rar
安顺学院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