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城管执法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市容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赣州市户口,在市城区有固定住所;
2、男性15名,女性5名,身体健康;年龄18-40周岁,即1974年9月(含)以后至1996年9月(含)以前出生。
3、高中(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4、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具备法律专业、财会专业(女性)知识,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公安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人员;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4、在校学生。
二、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164号。联系人:肖蔚;联系电话:8379028。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填写《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市容监督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前在招聘网(http://www.gzkfq.gov.cn)上下载表格,并如实填写)及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如未被录用,以上资料恕不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条件不符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5:1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二)面试
1、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容貌举止,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排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范围。
(三)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聘用对象,对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zkf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待遇将同等现有区城管执法分局普通队员标准。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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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市容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