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及《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残疾人;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失业人员;
5、城镇特困家庭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及其子女、县及县以上劳动模范;
6、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毕业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西侧)二楼43号就业援助窗口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0日
三、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两部门会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如岗位未有符合人员,取消此岗位。
四、聘用管理
经考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五、公益性岗位计划
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招聘职位、条件、待遇等见附件。
咨询电话:8866151 8866035
附件: 2014年市直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及职位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4年9月5日
2014年市直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及职位 | ||||||
单位:个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下属单位 |
公益性岗位名称 |
数量 |
招用条件 |
工资待遇 |
1 |
市商务局 |
机关后勤服务岗位(网络信息服务)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网络信息、计算机应用专业、有平面设计专业或经历者优先) |
1700元/月以上 | |
2 |
市国土资源局 |
乡镇国土所国土协管员 |
15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3 |
市统计局 |
消费品价格市场调查员 |
3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社情民意电话调查访问员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4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公共管理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基础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熟悉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能胜任文秘工作。特困家庭特别是残疾人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年龄30岁以下。 |
1700元/月以上 | |
公共服务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基础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能够胜任沟通协调和文字材料处理工作。特困家庭特别是残疾人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年龄30岁以下。 |
1700元/月以上 | |||
5 |
市民政局 |
养老托幼护理(女) |
1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家庭状况核对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门卫值班(男)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6 |
市司法局 |
社区矫正人员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社区矫正司机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法律援助辅助人员 |
3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7 |
市物价局 |
文员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12358”投诉举报电话接线员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8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日照市计量测试所 |
热工仪表类计量器具检定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性别:男,年龄:30岁以下,学历:专科以上,专业:仪器仪表。 |
1700元/月以上 |
机电类计量器具检定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性别:男,年龄:30岁以下,学历:专科以上,专业:机电。 |
1700元/月以上 | |||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日照分院 |
特种设备检验辅助、检验报告录入人员 |
2 |
1、年龄28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市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过程装备控制工程(化工机械),材料成型及控制(焊接),化学工程(无机化学方向),金属材料及与以上专业相近的工科专业;3、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
1700元/月以上 | ||
9 |
市财政局 |
文印室管理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10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保工作岗位 |
15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11 |
市畜牧兽医局 |
实验室检测协助人员 |
3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协管人员 |
2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12 |
市水文局 |
水土保持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水文水资源管理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水利工程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13 |
市妇女联合会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1700元/月以上 | |
总计 |
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