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莒文化研究院(莒州博物馆)、莒县文化馆和莒县旅游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附件。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需2013年12月31日前毕业)。讲解员职位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由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六)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讲解员职位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语言流畅,具备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子女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莒县城区振兴东路59号);
联系电话:0633-6201132。
3、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莒县人社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县人社局、县编办会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旅游管理局等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统一进行审查,对报名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填写《莒县旅游文化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莒县旅游文化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报考人员于2014年2月11日-12日到莒县人社局录用调配科(莒县城区振兴东路59号510房间)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县人社局、县编办会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旅游管理局按照报考专业分步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
(一)面试
通过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讲解员岗位面试总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内容为:自我介绍(不准透露个人信息)1分钟,自备演讲(脱稿演讲)4分钟,模拟解说指定题目(根据提供材料)10分钟;表演艺术岗位面试总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内容为:自备才艺展示2-5个15分钟,命题面试5分钟(考生表演内容属于器乐类的,除电子琴外其他乐器需自备);编剧岗位面试的主要测试内容为:命题创作30分钟(分值占50%),视频编辑30分钟(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分值占30%),命题面试10分钟(分值占20%)。中国画岗位面试的主要测试内容为:中国画命题创作和中国画即兴创作共80分钟(分值各占30%),作品评论和命题面试共10分钟(分值各占20%)。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并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笔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成绩计算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办等有关部门进行体检考核。
(一)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核
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公开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本《简章》由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莒县旅游管理局
莒文化研究院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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