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港区从2013年12月底任期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招聘部分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并有一定的社区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在聘期内,长期无故缺岗,组织纪律性差的不得报考;连续两年考核后两名的不得报考;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需经原工作单位或街道社区办推荐方能报考。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东港区人社局(兴海路50-1号)一楼服务窗口报名。
咨询电话:0633-3663390。
报名时携带:
1、自行下载填写《东港区城市社区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学历证书。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社区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考生请于2月13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社区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次序。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采取到原单位民主评议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张榜公布。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全区编外人员管理。招聘人员由区社区管理局和所在街道管理,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东港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141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
公务员考试信息专题: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