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现就市直卫生系统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护理及助产职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 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高级专业人才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护理及助产岗位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护士执业资格对2013年、2014年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已注明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岗位,要求报考者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有相应注明或者出具经导师、院系、学校三方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同一岗位有不同学历层次需求的,报考时务必注意加以区分。
6、在职人员报考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或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 9:00-6月13日17:00
考生查询审核结果时间:2014年6月10日10:30-6月14日12:00
报名及缴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主页左侧“考生入口”的“网上报名”,进入页面后再选择“日照市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入口,按照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同一考生注册不同邮箱号重复报考,对于重复报考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护理岗位(除市卫校的护理教育研究生岗位和市人民医院的助产岗位外)网上报名时暂不具体到应聘单位,考生直接从“报考单位”栏目下拉框内选择“普通护理岗位”或“特需护理岗位(限男性)”。待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范围。体检考核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需求范围内,按总成绩高低由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填报应聘单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4年6月10日10:30-6月14日12:00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6月14日12:00前登录网站查询,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6月14日18:00前登录网站修改并重新提报。报名期间,系统网络在某个时段可能会因人数激增导致单位初审延后,届时请应聘人员耐心等待,并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4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执业(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护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另外,考生需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的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距离面试时间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范围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考试科目”下拉框内规定的科目内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日照市外国语学校(原日照铁路实验学校,日照大学科技园学林路89号)。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招聘本、专科职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招聘研究生及高级专业人才职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研究生职位招聘不满的,经研究,可将剩余职位转为相近专业的本科职位。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并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用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期间,对于考生咨询较多的问题,招聘单位将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告,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
日照市卫生局
2014年6月3日
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