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系省属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地处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主要从事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地质灾害勘查防治与治理、地热能资源勘查以及钻探施工等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好;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献身野外地质一线露天作业的职业精神。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 29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 29 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地质勘查 |
2 |
地球化学、地质学、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
2、应聘财务会计岗的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1年及以上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经历。 |
2 |
工程勘察 |
2 |
勘查技术与工程(水文方向)、水文与工程地质、国土资源调查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
3 |
财务会计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 会计与审计、财务会计(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矿局网站(www.fjdkj.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2014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请将真实完整的纸质材料(报名登记表 [在招聘方案附件下载] 和毕业证、学位证及身份证等复印件)装订整齐后快递或送达我队人事劳动科。已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笔试前5天内另行电话通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行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同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国道路66号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人劳科
邮政编码:352105
联 系 人:陈文燕
联系电话:0593-282208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矿局和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地矿局及队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1-87735458(局监察室) 0593—2878798(队监察室)。
2014年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