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高速公路综合执法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为满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需要,组织2014年公开招聘高速公路综合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速公路综合执法工作人员115名(详见下表),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公开发布。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南平高速公路支队 |
交通综合执法 |
40 |
对所辖高速公路沿线实施路产巡查、维护和交通综合执法管理,实行四班三运转,半封闭式管理,适合男性。 |
2 |
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
15 | ||
3 |
龙岩高速公路支队 |
30 | ||
4 |
泉州高速公路支队 |
30 | ||
|
合计 |
115 |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8月8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直接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8月8日—17 日登录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 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5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通道于8月17日下午6时关闭,申诉通道延迟至8月17日下午7时关闭。
2、确认初审合格。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8日中午12时,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人员,于8月18日中午12时---8月22日下午6时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生凭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二)现场网上报名指导。网上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8月16-1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福州市金鸡山路27号福建交通培训基地1号楼6层省交通人才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指导。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用人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出现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聘岗位人数的情况,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届时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通知。
4、成绩公布:9月1日之后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资格审查小组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须与网络报名提供的材料相符,伪造、借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届时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共3道考题,考生思考时间3分钟,答题时间9分钟,共12分钟;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届时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公布笔试、面试折算后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待遇。
七、咨询和监督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是发布此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电话咨询各招聘单位。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省高指共同组织。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省高指纪检、人教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与省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968980转考务办公室。
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南平管理分公司人事部电话:0599-8854785 余先生
三明管理分公司人事部电话:0598-8520605 庄女士
龙岩管理分公司人事部电话:0597-2776009 石女士
泉州管理分公司人事部电话:0595-36619029 林先生
福建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人教处电话:0591—87077338。
省高指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7077353。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91—8707714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8月8日